2018年4月2日,根據群眾投訴舉報反映的情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會同博羅縣公安局、龍溪街道的工作人員,對一處涉嫌加工雞爪的場所進行了核查。
該加工場所位于博羅縣龍溪街道小蓬崗村崗尾嶺的一處樹叢中,位置較偏僻隱蔽。該加工場所的廠房是一間用磚、石棉瓦、竹子等建材搭建的簡易棚房,面積約450平方米。該場所加工條件極度簡陋,物品放置雜亂,油污滿地,蚊蠅較多,伴有濃烈的惡臭腐肉氣味。經營者既無按食品安全相關要求進行功能分區,也未配備防鼠、防蟲、防蠅等設施設備,現場亦未發現食品原(輔)料采購驗收、食品加工投料、加工過程控制、成品檢驗、銷售等相關記錄。現場查獲涉嫌有毒有害的雞爪加工成品、半成品和加工原料2.84噸,“過氧化氫水溶液(濃度50%,僅用于工業用途)”10桶(0.3噸) 。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