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達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報審的廠區(qū)方案調整位于博羅縣園洲鎮(zhèn)土瓜圩經濟聯(lián)合社,《不動產權證書》編號為粵(2022)博羅縣不動產權第0042144號(南地塊,面積421791平方米)和粵(2023)博羅縣不動產權第0075136號(北地塊,面積142411平方米),用途為工業(yè)用地。《規(guī)劃設計條件告知書》于2022年6月17日經十七屆縣政府城鄉(xiāng)規(guī)劃委員會第十次(2022-8次)會議審議通過并經縣人民政府批準,規(guī)劃控制指標如下:
南地塊《規(guī)劃設計條件告知書》主要內容為:用地性質為二類工業(yè)用地(100102),用地面積421791平方米,計算指標用地面積421791平方米,可用地面積421791平方米,容積率1.2~2.3,建筑系數≥30%,計算容積率總建筑面積506149.2~970119.3平方米,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比例≤7%(建筑面積占計容總建筑面積比例≤20%),綠地率≤20%。該地塊與粵(2023)博羅縣不動產權第0075136號地塊(北地塊)統(tǒng)籌核算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北地塊《規(guī)劃設計條件告知書》主要內容為:用地性質為二類工業(yè)用地(100102),用地面積142411平方米,計算指標用地面積142411平方米,可用地面積142249平方米,市政道路占用面積162平方米,容積率1.2~2.3,建筑系數≥30%,計算容積率總建筑面積170893.2~327545.3平方米,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比例≤7%(建筑面積占計容總建筑面積比例≤20%),綠地率≤20%。該地塊與粵(2022)博羅縣不動產權第0042144號地塊(南地塊)統(tǒng)籌核算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欣旺達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廠區(qū)(南、北地塊)總平面方案(二次調整)于2025年7月24日經第十七屆縣政府國土空間規(guī)劃委員會第七十七次(2025—10次)會議審議通過,主要內容為:用地面積564202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112386.64平方米,計容總建筑面積為1110884.33平方米,不計容總建筑面積為26981.8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244936.94平方米,容積率1.97。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比例6.7%(建筑面積占計容總建筑面積比例17.7%)。建筑系數43.41%,綠地率10.79%,機動車停車位3795個。廠房的火災危險性分類為丙類,耐火等級為二級。
其中北地塊主要內容為:規(guī)劃用地面積142411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00995.38平方米,計容總建筑面積為200412.57平方米,不計容總建筑面積為582.8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42733.07平方米,容積率1.41,建筑系數30.01%,綠地率13.13%,機動車停車位1260個。廠房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為丙類,耐火等級為二級。
南地塊主要內容為:規(guī)劃用地面積421791平方米,總建筑面積911391.26平方米,計容總建筑面積為910471.76平方米,不計容總建筑面積為26399.0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202203.87平方米,容積率2.16,建筑系數47.94%,綠地率10%,機動車停車位2535個。廠房、倉庫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為丙類,耐火等級為二級。
項目現(xiàn)狀大部分已建成并已辦理不動產權證,因市場需求,欣旺達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請調整(南、北地塊)總平面方案,調整的主要內容為:
1、原25號-30號廠房調整為25號、26號廠房;
2、原32號廠房調整為28號廠房和29號倉庫(含一層地下室);
3、原31號廠房調整為27號倉庫;
4、擬在已建6號和7號廠房之間增加30號倉庫;
5、原3號、4號生產實驗樓調整為3層停車樓,取消原2層地下室;
6、原37號、38號廠房調整為110KV變電站及配套設施;
7、擬在原34號倉庫東側新增31號化學品倉和32號廠房。
調整后欣旺達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廠區(qū)(南、北地塊)總平面方案(三次調整)主要內容為:用地面積564202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048816.76平方米,計容總建筑面積為1085979.53平方米,不計容總建筑面積為21240.8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264922.24平方米,容積率1.92。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占地面積37636.6平方米,比例6.7%(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計容建筑面積197047.06平方米,占總計容總建筑面積比例18.1%)。建筑系數46.96%,綠地率10.83%,機動車停車位3752個(其中地面室外2468個,地下室300個,停車樓984個),非機動車位992個。廠房的火災危險性分類為丙類,耐火等級為二級。
其中北地塊主要內容為:規(guī)劃用地面積142411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00995.38平方米,計容總建筑面積為200412.57平方米,不計容總建筑面積為582.8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42733.07平方米,容積率1.41,建筑系數30.01%,綠地率13.13%,機動車停車位1260個,非機動車位992個。廠房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為丙類,耐火等級為二級。
南地塊主要內容為:規(guī)劃用地面積421791平方米,總建筑面積847821.38平方米,計容總建筑面積為885566.96平方米,不計容總建筑面積為20658.0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222189.17平方米,容積率2.1,建筑系數52.68%,綠地率10.05%,機動車停車位2492個。廠房、倉庫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為丙類,耐火等級為二級。
有關該項目的詳細信息,可來向我局城鄉(xiāng)詳細規(guī)劃股查詢。
凡與以上申請事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關系人(單位),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的規(guī)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內向本局提出申訴。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聯(lián)系人:羅工
聯(lián)系電話:(0752)6260623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