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山千實業有限公司報審的廠區(二次調整)總平面方案位于博羅縣泰美鎮良田村金龍路東邊地段。《不動產權證書》編號為粵(2021)博羅縣不動產權第0016460號,用途為工業用地,面積18226平方米。《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編號為博自然資地字第4413222021-0108號。《規劃設計條件告知書》編號為博自然資(用地)掛字[2020]11號,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第十六屆縣政府城鄉規劃委員會第三十七次(2020-9次)會議審議通過并經縣人民政府批準,規劃控制指標如下:用地性質為二類工業用地(M2),計算指標及可用用地面積18226平方米,計容積率建筑面積≥36452平方米,容積率≥2.0,建筑系數≥30%,綠地率≤20%。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占用地面積不得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建筑面積不得超過計容積率總建筑面積的20%。廠房及倉庫按每100平方米計容積率建筑面積≥0.2個,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房按每100平方米計容積率建筑面積≥1個(高層應設置地下停車庫,地下停車比例≥70%)。
原總平面方案于2021年10月27日經2021-15次局聯審小組會議審議通過,2022年根據粵贛河惠高速公路核定后的道路紅線調整總平面方案(一次調整),于2022年1月3日經2022-1次局聯審小組會議審議通過,主要內容:該項目由2棟5層廠房、1棟5層宿舍樓及1棟2層辦公樓組成,技術經濟指標如下:計算指標用地面積1822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7295.49平方米,計算容積率總建筑面積3713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37728平方米,不計容建筑面積598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建筑系數40.03%,容積率2.04,綠地率19%,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占比6.22%(其建筑面積占比13.55%), 停車位116個(普通車位103個、充電樁車位13個)。廠房的生產火災危險性分類為丙類,耐火等級為二級。
現因長深高速擴線新征地紅線需再次調整總平面方案(二次調整)主要內容:該項目由1棟6層辦公樓、1棟8層(高層)廠房(含地下消防水池)、1棟5層(多層)廠房及1棟7層宿舍樓組成,技術經濟指標如下:計算指標用地面積18226平方米,總建筑面積39633.04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39054.63平方米,不計容建筑面積578.41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積6250.41平方米,容積率2.14,建筑系數34.29%,綠地率8.3%,行政辦公及生活配設施套基底面積1160.44平方米(占用地面積的6.37%),行政辦公及生活配套設施計容建筑面積7582.43平方米(占總計容建筑面積的19.41%),機動車位140個,非機動車位38個。
有關該項目的詳細信息,可來向我局城鄉詳細規劃股查詢。
凡與以上申請事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關系人(單位),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內向本局提出申訴。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聯系人:羅工
聯系電話:(0752)6260623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