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府辦〔2019〕22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和駐博各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根據《博羅縣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將《博羅縣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抓好貫徹落實。
一、各承辦單位要按照時序進度會同有關單位,認真組織實施重大行政決策項目。
二、各承辦單位認真落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意見征集、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實施情況評價等程序,確保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未經上述程序的,縣政府不予決策。
三、重大行政決策作出后,依照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自作出決定之日起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四、各承辦單位要建立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制度,對決策過程和決策實施中的文件資料及時整理歸檔,實行決策程序全過程記錄。
五、各承辦單位要切實抓好重大行政決策項目的落實,并做好決策的后評估工作。
附件:博羅縣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博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