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府辦〔2016〕27號
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各單位:
《博羅縣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業經十五屆縣政府9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如有問題,請逕向縣行政服務中心反映。
博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0月17日
博羅縣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工作
實施方案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在全省推廣一門式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6﹞19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抓緊做好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的通知》(粵府辦明電﹝2016﹞43號)、《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州市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惠府辦﹝2016﹞12號)的要求,為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全面深化我縣政務服務改革,創新政府管理和服務模式,提升群眾滿意度,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服務便民利民、辦事依法依規、信息公開透明、數據開放共享的原則,依托實體辦事大廳和網上辦事大廳,創新政府服務模式,運用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整合部門分設的辦事窗口和審批服務系統為政府綜合服務窗口和網上統一申辦受理平臺,打破部門界限、政務藩籬和信息孤島,建立互聯互通、高效運轉的統一政務服務平臺,為企業和群眾提供“一站式、全天候、零距離”的網上政務服務,真正實現一個門、一張網辦事,管住管好政府服務的進出兩端。按照“一門在基層、服務在網上”的理念,全面推進政府服務標準化、基層公共服務綜合平臺以及一門式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為主要內容的“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工作。
二、主要內容
(一)推行政府服務標準化。
1.統一業務標準。
(1)統一事項標準。梳理全縣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清單,完成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標準化。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全面梳理和公開權責清單和服務清單,標準化規范事項名稱、實施依據、服務對象、服務類別等基本要素,并按照應進盡進的原則進駐實體辦事大廳和網上辦事大廳,為群眾提供項目齊全清晰的公共服務。(權責清單公布由縣編辦牽頭,涉及的許可部門為責任主體;服務事項清單的梳理審核由縣改革辦牽頭,涉及的服務單位為責任主體。進駐實體和網上辦事大廳的所有服務事項必須按要求錄入網上辦事大廳服務支撐平臺,2016年9月底前完成。)
(2)統一申辦標準。制定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的統一申辦受理標準。在申辦環節重點規范受理范圍、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時限等要素內容,依法科學合理減少申請材料,消除模糊語言、兜底條款,為群眾辦事提供清晰的指引。在受理環節重點明確受理條件及其裁量標準,壓減自由裁量空間,減少群眾重復提交申請和到現場辦理的次數。在辦理環節重點明確辦理的程序環節、裁量標準、辦結時限等問題。(行政許可事項標準化工作由縣編辦牽頭,涉及的許可部門為責任主體;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由縣直機關工委牽頭,涉及的服務單位為責任主體。2016年9月底前完成)
(3)統一聯辦機制。在網上辦事大廳現有公共申辦審批系統的基礎上,以一網式服務為主,拓展完善建設網上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原則上各部門必須統一在博羅縣綜合政務服務系統平臺上開展審批服務工作,使用國家、省、市審批系統的要實行無縫對接,并設定便捷的審查技術手段和時限提醒功能,變多網受理為一網受理。(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行政服務中心牽頭,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為責任主體。2016年9月底前完成。)
2.統一服務模式。
(1)推進Ο2Ο融合。推進實體大廳與網上辦事大廳融合,統一線下線上申辦流轉平臺。建設網上網下一體化公共服務體系,創新一門式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將實體辦事大廳與網上辦事大廳的申請統一由綜合服務窗口在網上統一申辦平臺受理初審后,流轉到博羅縣綜合政務服務系統平臺的各部門審批模塊進行審批服務,建立網上預審和“信任在先、審核在后”的網上辦事制度,審批結果統一由申辦流轉平臺反饋申請人。(縣發展和改革局牽頭,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行政服務中心配合,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為責任主體。2016年全年工作。)
(2)統一“受審分離”服務模式。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政務服務方式改革,完善“一站式”服務,建立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的服務模式。積極探索群眾辦事即來即辦、立等可取的做法,由綜合服務窗口當場出具審批結果。(縣行政服務中心牽頭,縣編辦、縣直機關工委、縣改革辦配合,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為責任主體。2016年全年工作)
(3)統一咨詢導辦服務模式。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對網上辦事大廳的辦事導航進行功能拓展和界面創新,按照主題分類清晰直觀劃分專欄,并提供PC端、手機端及自助設備等多種渠道,為群眾提供全程在線咨詢服務,方便群眾辦事。在實體辦事大廳設置綜合咨詢服務窗口,建立前期導辦工作制度,為群眾提供完整清晰的服務指引。(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行政服務中心牽頭,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配合。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4)統一操作規范。根據市統一編印的《惠州市一門式一網式政府服務改革操作手冊》,統一各項改革措施的具體操作規范,在服務大廳建設、綜合服務窗口建設、“一門式一網式”服務事項介入、跨部門跨層級聯審聯辦機制、“一門式一網式”服務數據統籌、綜合服務運行管理等方面進行規范化建設。(縣發展和改革局牽頭,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行政服務中心以及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配合。2016年9月底前完成)
3.大力推進辦事流程簡化優化和服務方式創新。
最大限度精簡辦事程序,減少辦事環節,縮短辦理時限,改進服務質量。建立健全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并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積極推行一站式辦理、上門辦理、預約辦理、自助辦理、同城通辦、委托代辦等服務。(縣編辦、縣改革辦、縣行政服務中心牽頭,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為責任主體。2016年全年工作)
(二)推行政務服務“一窗通辦”。
按照省政府提出的“一門在基層”的理念,不斷深化我縣“三集中、三到位、三分離”政務服務方式改革,全面實行“一站式”服務,在實體辦事大廳分類建設綜合服務窗口,科學劃分服務主題,將企業設立、生產經營、項目投資、工程建設等相近或相關的事項,或者相同行業、領域內的事項,整合集中到同類綜合服務窗口,實現政務服務“一窗通辦”。
1.統一設置綜合服務窗口。縣級行政(公共)服務中心根據實際,以群眾需求為導向,科學劃分服務主題,按先易后難的原則,對目前社會服務中心實體辦事大廳劃分主題,并對部門的辦事窗口進行分類改造,整合集中到對應的同類綜合服務窗口,各窗口服務人員按“首問負責制”和綜合服務原則,受理本綜合服務窗口的所有事項,分批逐步實行“一窗通辦”。
(1)分設法人事項綜合服務窗口。①將涉及企業設立、生產經營等相近或相關的服務事項整合集中到縣社會服務中心大樓E廳,設立企業綜合服務窗口和稅務綜合服務窗口;②將涉及投資項目立項、審查、建設、驗收等相近或相關的服務事項整合集中到縣社會服務中心大樓D廳,相應設立投資項目立項、審查、建設、驗收綜合服務窗口。創新審批方式,推行并聯審批、聯合審查、聯合驗收。
(2)分設自然人事項綜合服務窗口。①將婚姻登記事項整合集中到縣社會服務中心大樓A廳,設立婚姻登記綜合服務窗口;②將涉及民政、老齡、殘聯、人社等服務事項辦理窗口整合成民政、老齡、殘聯、人社業務綜合服務窗口,將社保服務窗口全部改造成社保業務綜合服務窗口,集中到縣社會服務中心大樓B廳;③將公安出入境服務事項辦理窗口改造成公安出入境業務綜合服務窗口,集中到縣社會服務中心大樓C廳。
(3)分設不動產登記綜合服務窗口。
各部門在社會服務中心大廳設立的辦事窗口全部整合成綜合服務窗口,所有綜合服務窗口不再按辦事事項劃分,實行“一窗通辦”。
在學習佛山市自然人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一門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經驗基礎上,各鎮要將鎮屬部門分設在鎮公共服務中心實體辦事大廳的辦事窗口全部整合為綜合服務窗口。直管部門站所要按“應進必進”的原則進駐鎮公共服務中心辦事大廳設立綜合服務窗口,實行“一窗通辦”。村公共服務站辦事窗口不再分類,實行村級辦理(代辦)事項“一窗通辦”。
(縣行政服務中心牽頭,各鎮政府(管委會)、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配合。2016年10月底實現部門或專業大廳“一窗通辦”; 2016年12月底實現綜合大廳“一窗通辦”。)
2.統一調配綜合服務窗口工作人員。綜合服務窗口的人員通過各部門原有窗口服務人員就地轉化、購買第三方服務等方式解決。綜合服務窗口服務人員統一由縣行政服務中心培訓、考核、調配、管理。(縣行政服務中心、縣編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配合。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3.統一“一窗通辦”服務方式。按照服務主題,對納入各綜合服務窗口的政務服務事項提供統一咨詢答復、統一接件受理、統一辦件流轉、統一收費發證、統一跟蹤監督等通辦服務。綜合服務窗口對材料是否齊全、材料格式是否規范、復印件與原件核對是否無誤等內容按部門提供的標準進行初審,對業務部門辦結的辦件統一進行收費和發件,對接受的現場咨詢按“首問負責制”進行答復,對專業性強、情況復雜的咨詢可轉交業務主管部門答復。(縣行政服務中心牽頭,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為責任主體。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4.統一服務形象。統一政府服務形象標識系統,在各級行政(公共)服務中心(站)、網上辦事大廳、政府熱線、自助服務終端等各種政府服務場所統一使用政府服務形象標識系統,方便辦事群眾“找政府”,打造政府服務形象。(縣行政服務中心牽頭。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推行政府服務“一網通辦”。
1.建設網上辦事大廳統一申辦受理平臺。根據省、市網上辦事大廳建設的安排,擴展完善建設網上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優化便捷的審查技術手段和時限提醒功能,實現一網受理、分類審批、限時辦理。以事項為主題導向,在網上辦事大廳整合簡化優化法人、自然人相關許可事項的申請材料和表單,實施前臺多事項一表式申辦受理,通過網上辦事大廳統一申辦受理平臺流轉到后臺多部門一站式并聯辦理的模式。(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行政服務中心牽頭,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配合。2016年9月底前按照省、市的要求完成網上辦事大廳統一申辦受理平臺的建設)
2.統一建設“證照管理庫”。按照省、市的標準規范和建設要求,建設全縣統一的“證照管理庫”,分批分步完成歷史證照電子化,形成全縣證照庫。梳理和編制居民個人證照目錄,建設電子證照庫,推進以居民身份證號作為個人享受公共服務、證照、材料等事項的統一唯一標識號碼,構建群眾辦事統一身份認證系統,逐步形成網上辦事大廳、實體辦事大廳、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等多渠道、多形式相結合的便民服務一張網,實現群眾網上辦事多種渠道、一次認證、無縫切換,大幅提升公共服務的便捷性。實現群眾辦事可一號申辦,歷史數據可重復利用,從源頭上避免重復提交材料、證明、證件等,杜絕各類“奇葩證明”、“循環證明”現象,為群眾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行政服務中心牽頭,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推行政府服務“一端通辦”。
建設推廣自助辦事終端,聯通網上辦事最后一公里,通過居民身份證與終端服務卡實名綁定,實現憑居民身份證可在全縣任何自助終端跨區域咨詢、查詢、繳費、打證、辦證。
1.推廣自助辦事終端。借鑒銀行ATM機服務模式,選擇部分簡單且需求量大的個人事項,優化服務界面和辦事流程,逐步實現網上全程自助服務。統一全縣自助辦事終端的服務功能和運營機制,聯通自助辦事終端與網上辦事大廳業務數據,實現辦事群眾憑居民身份證可在全縣任何一臺終端機自助通辦。在縣社會服務中心打造24小時自助服務區,將各類網上自助服務終端設備,如公安出入境辦證一體機、自助照相機、自助稅票打印機等集中進入24小時自助服務區,同時,依托網上辦事大廳和綜合審批服務系統平臺,拓展鎮村自助服務功能,將自助辦事終端延伸到鎮村公共服務中心(站),為群眾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自助服務。(縣行政服務中心牽頭,各相關部門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24小時自助服務區建設)
2.建設推廣手機移動辦事終端。開設手機版網上辦事大廳和公眾微信號,實現手機預約、服務大廳導航、辦事指南和辦事進度查詢、繳費支付、服務評價等功能,按照成熟一項推廣一項的原則,選擇部分事項推行無紙化辦事。(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行政服務中心牽頭,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移動APP開發建設。)
(五)推行政府服務“一號通辦”。
配合市改造拓展12345平臺服務功能,以12345平臺為依托,打破業務和技術壁壘,按照統一的標準規范、功能劃分,整合各級各部門政務服務咨詢、訴求、投訴、舉報、建議的服務渠道,將不同業務的電話處理系統納入統一政務服務平臺系統,并做好相關受理人員(話務員)的培訓、分工、管理。(縣信訪局牽頭、一號通接入單位為責任主體。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六)推廣政務服務大數據共享體系。
整合各級、各部門現有信息化資源,整合網絡問政、網絡行政、網絡監督等功能,按照“統一入口、統一出口、統一標準、統一調度、統一監督”的運行機制,打破行政藩籬和信息孤島,形成政府服務的大平臺、大數據。
惠州市政務服務大數據庫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牽頭統籌建設,按照市的要求,配合做好市政務服務大數據庫的建設,完善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切實做好數據對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采集、歸類、儲存、維護、使用機制,通過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整合、打通網上統一申辦受理平臺與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電子證照等系統,實現各系統、各環節、各時段行政許可和服務數據互聯互通,促進部門服務相互銜接,推動市、縣(區)共享交換體系建設,為政務數據資源實現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交換和共享提供有力支撐,變“群眾奔波”為信息服務,變“群眾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牽頭,縣行政服務中心和各相關部門配合。2016年下半年啟動政務服務大數據庫建設和對接)
(七)進一步鞏固推進基層公共服務綜合平臺建設。
夯實、鞏固現有的平臺基礎,進一步完善縣鎮村三級基層公共服務綜合平臺建設,提高平臺操作員的服務水平,確保平臺正常、高效運轉,實現公共服務事項“群眾辦事不出村”的“一網式”辦理、“一門式”服務。(縣委組織部,縣財政局牽頭,各鎮、各相關單位為責任主體。2016年全年工作)
(八)強化政府服務效能監督。
在大數據管理的基礎上,建立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績效評估機制。進一步完善在線行政效能監察和問責機制,盡快將相關功能納入一門式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對一門式一網式政府服務進行在線監督和即時績效評估。
1.推動網上辦事大廳統一受理平臺與電子監察系統無縫對接。加強對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申辦、受理環節的實時監控。對擅自增加或改變申請材料、違規設置辦理條件等行為,進行紅牌警告、強制停止實施;實施辦事工作日制度,對即將超時辦理的事項,進行實時預警和黃牌警告,及時提醒相關單位加快辦理;對超時未辦的事項進行紅牌警告和督辦;對同一事項要求群眾多次申辦、反復提供材料的,要加強監督檢查,督促整改。(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監察局、縣行政服務中心牽頭,縣編辦、縣直機關工委、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2. 建立健全政府服務評價機制、信息公開機制和投訴舉報機制。建立全程留痕、過往可溯、進度可查的辦事記錄與督查機制,確保所有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辦理流程、結果信息即時可查可管。健全政務服務信息公開機制,拓寬公眾參與監督的途徑和渠道,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將公眾需求與管理規范相結合,建立政務服務考核指標體系,開展政務服務群眾滿意率測評,從政務公開、服務規范、服務質量、服務效率、服務創新等方面,評價各級、各部門的政務服務水平,推動各部門不斷提高政務服務的即辦率、標準化率、電子化率、綜合辦理率、網上辦理率、聯合辦理率。對各地各部門一門式一網式政府服務改革情況開展績效評估,定期發布考核評估結果,實現以評促建、以評促用。(縣監察局牽頭,縣發改局、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行政服務中心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機制
(一)領導協調機制。成立博羅縣“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全縣的改革工作,組長由縣委副書記、縣長盧偉航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段致輝,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關文華,副縣長李林同志擔任,成員由各相關部門主要領導組成,下設八個專責工作組,負責“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的各項具體工作。各鎮政府(管委會)、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工作的領導,將其作為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重要內容,擺上重要日程抓緊推進。
(二)分工負責機制。各鎮政府(管委會)、各單位要按照《關于成立博羅縣“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博委辦發電〔2016〕58號)要求和本方案的分工安排,落實好各自的工作職責,要安排責任心強、熟悉業務的人員負責各項具體工作。要顧全大局,按照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派出精干人員參加各專責小組的工作。
(三)資金保障機制。財政部門要按照改革工作需要,統籌安排好“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的各項建設費用和工作經費,要加強對相關政府采購、購買服務的審核監督。
(四)督促檢查機制。檢查督導組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職責分工,加強對各專責小組、各單位、各鎮政府(管委會)推進改革措施落實、完成工作任務情況的督促檢查,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進行約談和督辦,推動各項改革措施落實到位。
附件:1.博羅縣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工作實施任務
分解表
2.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
3.相關名詞解釋
附件1:
博羅縣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工作實施任務分解表 | ||||||
序號 | 工作任務 | 工作內容 | 牽頭單位 | 配合單位 | 責任主體 | 完成時限 |
1 | 統一事項標準 | 全面梳理和公開權責清單和服務清單,標準化規范事項名稱、實施依據、服務對象、服務類別等基本要素,并按要求全部錄入網上辦事大廳支撐平臺。 | 縣編辦、縣改革辦 | 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 | 2016年9月底前 | |
2 | 統一申辦標準 | 制定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的統一申辦受理標準,明確申辦環節、受理環節和辦理環節的內容、標準。 | 縣編辦、縣直機關工委 | 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 | 2016年9月底前 | |
3 | 統一聯辦機制 | 各部門必須統一在博羅縣行政審批系統平臺上開展審批服務工作,使用國家、省、市審批系統的要實行無縫對接,并設定便捷的審查技術手段和時限提醒功能,變多網受理為一網受理。 | 縣發改局、縣科工信局、縣行政服務中心 | 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 | 2016年9月底前 | |
4 | 推進O2O融合 | 將實體辦事大廳與網上辦事大廳的申請統一由綜合服務窗口在網上統一申辦平臺登記受理,流轉到各部門審批系統進行審批服務 | 縣發改局 | 縣科工信局、縣行政服務中心 | 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 | 2016年全年 |
5 | 統一“受審分離”服務模式 | 建立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的服務模式,探索群眾辦事即來即辦、立等可取的做法,由綜合服務窗口當場出具審批結果 | 縣行政服務中心 | 縣編辦、縣直機關工委、縣改革辦 | 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 | 2016年全年 |
6 | 統一咨詢導辦服務模式 | 對網上辦事大廳的辦事導航進行功能拓展和界面創新,按照主題分類清晰直觀劃分專欄,并提供PC端、手機端及自助設備等多種渠道,為群眾提供全程在線咨詢服務。在實體辦事大廳設置綜合咨詢服務窗口,建立前期導辦工作制度,為群眾提供完整清晰的服務指引。 | 縣發改局、縣行政服務中心 | 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 | 2016年11月底前 | |
7 | 統一操作規范 | 在服務大廳建設、綜合服務窗口建設、“一門式一網式”服務事項介入、跨部門跨層級聯審聯辦機制、“一門式一網式”服務數據統籌、綜合服務運行管理等方面進行規范化建設。 | 縣發改局 | 縣科工信局、縣行政服務中心、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 | 2016年9月底前 | |
8 | 大力推進辦事流程簡化優化和服務方式創新 | 最大限度精簡辦事程序,減少辦事環節,縮短辦理時限,改進服務質量。建立健全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并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積極推行一站式辦理、上門辦理、預約辦理、自助辦理、同城通辦、委托代辦等服務。 | 縣編辦、縣改革辦、縣行政服務中心 | 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 | 2016年全年工作 | |
9 | 統一設置綜合服務窗口 | 對目前社會服務中心辦事大廳科學劃分服務主題,辦事窗口分類改造整合集中到對應的綜合服務窗口,分批逐步實行“一窗通辦”。主要分設法人事項綜合服務窗口、自然人事項綜合服務窗口、不動產登記綜合服務窗口;各鎮將實體辦事大廳部門分設的辦事窗口全部整合為綜合窗口,直管部門站所要按“應進必進”的原則進駐鎮公共服務中心辦事大廳設立綜合服務窗口,實行“一窗通辦”。村公共服務站辦事窗口不再分類,實行村級辦理(代辦)事項“一窗通辦。 | 縣行政服務中心 | 各鎮(管委會),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 | 2016年10月底實現部門或專業大廳“一窗通辦”; 2016年12月底實現綜合大廳“一窗通辦” | |
10 | 統一調配綜合服務窗口工作人員 | 綜合服務窗口的人員通過各部門原有窗口服務人員就地轉化、購買第三方服務等方式解決。綜合服務窗口服務人員統一由縣行政服務中心培訓、考核、調配、管理。 | 縣行政服務中心、縣編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 | 2016年11月底前 | |
11 | 統一“一窗通辦”服務方式 | 各綜合服務崗位不分行業部門,對納入的政務服務事項提供統一咨詢答復、統一接件受理、統一辦件流轉、統一收費發證、統一跟蹤監督等通辦服務。 | 縣行政服務中心 | 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 | 2016年11月底前 | |
12 | 統一服務形象 | 統一政府服務形象標識系統,在各級行政(公共)服務中心(站)、網上辦事大廳、政府熱線、自助服務終端等各種政府服務場所統一使用政府服務形象標識系統 | 縣行政服務中心 | 2016年12月底前 | ||
13 | 建設網上辦事大廳統一申辦受理平臺 | 擴展完善建設網上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實現一網受理、分類審批、限時辦理。以事項為主題導向,在網上辦事大廳整合簡化優化法人、自然人相關許可事項的申請材料和表單,實施前臺多事項一表式申辦受理,通過網上辦事大廳統一申辦受理平臺流轉到后臺多部門一站式并聯辦理的模式。 | 縣發改局、縣科工信局、縣行政服務中心 | 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 | 2016年9月底前按照省、市的要求完成網上辦事大廳統一申辦受理平臺的建設 | |
14 | 統一建設“證照管理庫” | 按照省、市的標準規范和建設要求,建設全縣統一的“證照管理庫”,分批分步完成歷史證照電子化,形成全縣證照庫 | 縣發改局、縣科工信局、縣行政服務中心 | 2016年12月底前 | ||
15 | 推廣自助辦事終端 | 建設推廣自助辦事終端,打通網上辦事最后一公里,逐步形成“網上辦事大廳為主,自助終端辦事為輔,實體大廳辦事為補”的服務格局。在縣社會服務中心打造24小時自助服務區。 | 縣行政服務中心 | 各相關部門 |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24小時自助服務區建設 | |
16 | 建設推廣手機移動辦事終端 | 開設手機版網上辦事大廳和公眾微信號,實現手機預約、服務大廳導航、辦事指南和辦事進度查詢、繳費支付、服務評價等功能,按照成熟一項推廣一項的原則,選擇部分事項實現無紙化辦事。 | 縣發改局、縣科工信局、縣行政服務中心 | 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 |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移動APP開發建設 | |
17 | 推行政府服務“一號通辦” | 配合市改造拓展12345平臺服務功能,按照統一的標準規范、功能劃分,整合各級各部門政務服務咨詢、訴求、投訴、舉報、建議的服務渠道,將不同業務的電話處理系統納入統一政務服務平臺系統,并做好相關受理人員(話務員)的培訓、分工、管理。 | 縣信訪局 | 一號通接入單位 | 2016年12月底前 | |
18 | 推廣政務服務大數據共享體系 | 按照市的要求,配合做好市政務服務大數據庫的建設,完善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切實做好數據對接工作。 | 縣科工信局、縣發改局 | 縣行政服務中心、個相關部門 | 2016年下半年啟動政務服務大數據庫建設和對接 | |
19 | 進一步鞏固推進基層公共服務綜合平臺建設 | 夯實、鞏固現有的平臺基礎,進一步完善縣鎮村三級基層公共服務綜合平臺建設,提高平臺操作員的服務水平,確保平臺正常、高效運轉。 | 縣委組織部、縣財政局 | 各鎮(管委會)、各相關部門 | 2016年全年 | |
20 | 推動網上辦事大廳統一受理平臺與電子監察系統無縫對接 | 加強對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申辦、受理環節的實時監控。 | 縣發改局、縣監察局、縣行政服務中心 | 縣編辦、縣直機關工委、縣科工信局 | 2016年11月底前 | |
21 | 建立健全政府服務評價機制、信息公開機制和投訴舉報機制 | 建立全程留痕、過往可溯、進度可查的辦事記錄與督查機制,確保所有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辦理流程、結果信息即時可查可管。健全政務服務信息公開機制,拓寬公眾參與監督的途徑和渠道,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 縣監察局 | 縣發改局、縣科工信局、縣行政服務中心 | 2016年12月底前 |
附件2:
涉及的許可和服務單位
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縣教育局、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國土資源局、縣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局、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和林業局、縣商務局、縣文體旅游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縣統計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人防辦、縣外事僑務局、縣殘聯、縣交警大隊、縣檔案局、縣公用事業管理局、縣環衛局、縣農機局、縣畜牧獸醫局、縣糧食局、縣房產管理局、縣城監大隊、縣氣象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縣消防大隊、縣社保基金管理博羅分局、縣公路局、縣信訪局
附件3:
相關名詞解釋
“三集中”指的是將原分散在部門各個內設股室的審批事項按照職能歸并的方式集中到一個股室,成立行政審批服務股。凡有行政審批職能,包括行政許可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都必須歸并到行政審批服務股。每個部門的行政審批服務股都成建制進駐到縣社會服務中心,所有審批事項向網上辦事大廳集中。
“三到位”指的是行政審批服務項目進駐中心到位;行政審批授權到位,實現審批與監管職能分離;審批人員進駐中心到位。
“三分離”指的是:一是審批服務與部門管理決策相分離。行政審批事項與辦理事項的部門工作人員一同入駐行政服務中心,入駐中心的部門工作人員僅接受原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其他日常工作則接受縣紀委(縣監察局)、縣行政服務中心的監督和管理。部門選派能力強、業務精、服務好的工作人員常駐中心提供專業高效的審批服務,縣行政服務中心進行集中管理和統一的服務,權責更加清晰明確,既節約了行政成本也提高了審批效率??h紀委、監察局先進的電子監察系統再加上不斷完善的制度化管理,使窗口人員不能腐,也不敢腐。二是審批服務與部門執法相分離。把審批權與執法權分離開來,進駐中心的工作人員不再參與部門執法行為,保障審批和執法的獨立性,提高審批的透明性和執法的公正性,杜絕工作人員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亂象,提升政府公信力。三是審批服務與中介機構相分離。把中介服務從審批環節中剝離出來,所有中介服務進駐中心中介超市。
一站式指的是中心推行“一樓式辦事、一窗式收費、一站式服務”運行機制。全縣所有具有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職能的單位都成建制進駐縣社會服務中心;所有面對社會公眾和投資者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都集中在中心辦理。各具有審批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部門實行“一站式辦公”,辦事的企業和群眾實現“一站式”辦事。服務窗口的前移,部門圍繞著群眾轉,集中統一辦事,公開透明運作,充分發揮縣社會服務中心的服務功能,行政效能提升,政府職能進一步轉變,政務服務和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