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府辦函〔2017〕33號
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各單位:
《廣東省市場監管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經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并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對各地各部門關于加強宣傳培訓、完善監管制度、提升監管效能、加強督促檢查提出了明確要求,并明確省政府將各地、各部門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列入省政府“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工作考核內容,由省“兩建”辦按要求開展督查考核工作,并定期向省人大、省政府報告。為切實做好《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廣東省市場監管條例>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惠府辦函〔2016〕134號)要求,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鎮政府、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條例》作為全國首部市場監管領域的地方性法規,對于創新市場監管體制機制、解決部門職能交叉問題、強化商改后續監管工作的重要意義,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條例》的宣傳學習和貫徹實施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各鎮政府、各單位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制定貫徹學習培訓方案,明確目標責任,確保《條例》的貫徹實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廣泛開展宣傳培訓
各鎮政府、各單位特別是縣市場監管部門要牽頭制定全縣的《條例》宣傳培訓方案,認真組織做好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的學習活動和業務培訓工作。各鎮政府、各單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要帶頭學習,黨組中心組要專門學習《條例》內容;通過專題講座、精讀研討、業余時間自學等形式,帶頭學深學透《條例》;并將《條例》的學習作為學法培訓、學法考試等的內容之一,促進全體黨員干部,尤其是行政執法人員要認真學習《條例》,切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科學監管水平。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政府網站、政務微博等宣傳輿論工具,充分發動新聞媒體單位開展宣傳報道工作,各鎮、各單位要在本鎮、本單位門戶網站公布《條例》的主要內容,加大《條例》社會宣傳力度,廣泛宣傳《條例》的立法意義、精神實質和具體規定,切實營造學習宣傳、貫徹實施《條例》的良好氛圍。
三、落實完善監管制度
各鎮、各單位特別是縣市場監管部門要對《條例》有關監管職責劃分、執法重心下移、綜合執法、信用監管、風險監管、大數據監管、協同監管、網絡商品及服務經營者實名制等規定進行認真研究和細化落實,對尚未制訂相關制度的要盡快研究制訂,已制訂相關制度的要進一步充實完善,對不符合《條例》規定的制度要及時進行修訂調整。建立健全我縣事中事后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厘清相關市場監管部門的具體職責,對涉及多個部門且監管職責分工不明確的,由縣市場監管部門牽頭負責協調理清,切實解決監管職責不清的問題。大力推動執法重心下移,縣市場監管部門的不同層級對同一市場主體及其經營行為具有監管職權的,原則上由最低一級部門行使監管權。大力推進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縣市場監管部門下屬各市場監管部門要建立層級之間的執法聯動機制,組織開展部門間聯合執法行動,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協同監管機制。完善建立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臺,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形成多元共治的市場監管格局。
四、著力提升監管效能
縣直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條例》要求,構建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模式,建立信用承諾制度、實施信用分類監管,信用信息統一歸集到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并向社會公開;建立跨部門聯動響應和失信懲戒機制,依法對失信市場主體采取限制措施。要加快建立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實現省、市、縣三級平臺的互聯互通,實現各級政府之間、部門之間市場監管信息的交換共享。要整合投訴舉報資源,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實現對消費投訴、經濟違法行為舉報的統一接聽、按責轉辦、限時辦結、統一督辦、統一考核。要充分發揮行業自律、公眾參與和輿論監督作用,形成多元共治的市場監管格局。
五、大力加強督促檢查
縣“兩建”辦要明確工作責任,強化監督考核,確保市場監管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縣級層面的宣傳學習貫徹工作由縣政府負總責,縣“兩建”辦具體牽頭抓好貫徹落實,并于2017年4月份邀請相關專家舉辦全縣《條例》的宣貫會。各鎮的宣傳學習貫徹工作由各鎮政府負總責,各單位按職能抓好貫徹落實。各鎮政府、各單位貫徹落實情況實行季報制度,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15日前將貫徹情況報送縣“兩建”辦。縣“兩建”辦要加強督導檢查,及時掌握全縣貫徹實施《條例》的情況,并向縣政府、市“兩建”辦報告。
博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