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已將農村排污設施建設列為《博羅縣創建國家生態縣工作方案》的重要工作內容,計劃到2015年各鎮70%的行政村建成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各行政村污水收集處理受益農戶達70%以上,各項指標任務已分解到各鎮、各有關單位,并層層抓落實,取得了階段性的進度。各鎮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按照“能并則并”的原則,因地制宜,對距離城鎮較近的行政村加大截污管網建設,做好污水收集;對距離城鎮較遠的行政村,采取建設氧化塘、小型人工濕地等方式收集處理生活污水。截至2014年12月30日,全縣有63個行政村生活污水并入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管網處理;共有40個行政村建成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總共48座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主要處理工藝為厭氧水解和人工濕地(即氧化塘)相結合;有152個行政村的生活污水經收集簡易處理后排放。為做好提案辦理工作,2014年7月縣環保局制訂了《博羅縣2014年沿東江村莊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方案》,計劃完成沿東江8鎮46個行政村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目前,有6個行政村已經完成農村污水處理設施主體工程,處于設施調試階段等待驗收;2個行政村已經動工建設,其他村正在進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方案的制訂中;其它鎮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項目正處于資金籌措和土地平整階段,設計方案和招投標正在進行當中。
博羅縣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