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府辦函〔2025〕10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和駐博有關單位:
《博羅縣人民政府2025年度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已經十七屆78次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同時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各行政規范性文件起草(修訂)單位(下稱“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修訂)工作,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及時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股室和負責人,落實工作任務,按計劃要求向縣司法局報送送審稿及相關材料,確保按計劃高質量完成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任務。
二、規范起草程序,確保合法有效
各單位要嚴格落實《惠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博羅縣涉及合法性審查請示件流轉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要求,嚴格履行社會公眾參與、專家咨詢論證、內部合法性審核、公平競爭審查、集體審議決定、風險評估等起草程序,對涉及企業切身利益或者對企業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的,要充分聽取有代表性的企業、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對涉及重大民生和敏感問題的,要加強輿情預警和處置工作;對涉及其他部門職責或者與其他部門密切相關的,應充分征求有關部門的意見,存在意見分歧的,應主動協調,經主動協調未能取得一致意見的,起草(修訂)單位應當在報送規范性文件草案送審稿時說明分歧的主要問題、各自的意見及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依據和理由及處理情況。
三、嚴格審核標準,強化指導監督
各單位要充分發揮本單位法制機構、法律顧問的作用,認真做好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初審工作,同時要嚴格按照“誰起草、誰評估、誰負責”的原則,并建立健全評估信息收集機制,做好規范性文件制定后的評估工作,推動文件落地落實。縣司法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認真履行合法性審查職責,嚴格審查標準,完善審核程序,堅持從政策、法律、權限、程序、內容等方面看好門、把好關,不斷提高規范性文件的質量。
附件:博羅縣人民政府2025年度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
博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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