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3月)
1月
沈林華同志任縣政協經濟委員會主任,免去其縣政府辦副主任職務;
張吉龍同志任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免去其縣政協組織聯絡科科長職務;
黃維實同志任縣住建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免去其縣黨群系統黨委副書記職務;
李國清同志任縣黨群系統黨委副書記,免去其縣直工委副書記職務;
李紅英同志任縣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縣中小企業管理局副局長、民營經濟辦副主任職務;
李樹一同志任縣人大選舉聯絡人事任免工委副主任;
鄧田芳同志任縣公共資源交易管委辦主任;
王海平同志任縣紀委常委,免去其縣監察局副局長職務;
宋柳媚同志任縣紀委常委,免去其縣紀委、監察局干部室主任職務;
楊仕杰同志任縣監察局副局長,免去其縣紀委、監察局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職務;
陳志輝同志任縣人大辦公室副主任;
陳寧同志任縣質監局副局長,免去其縣委督辦副主任職務;
陳秀同志任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主任;
李志斌同志任羅浮山管委會辦公室主任,免去其羅浮山管委會社會事務管理科科長職務;
高偉強同志任縣政協組織聯絡科科長,免去其湖鎮鎮黨委副書記、鎮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