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申報即將開始,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可通過全國“名特優新”培育平臺進行自主申報,經審核認定后即可獲得“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稱號,并享受精準幫扶政策,歡迎廣大個體工商戶申報!
一、申報時間
2025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申報條件
1.基礎標準
原則上“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從“成長型”和“發展型”個體工商戶中認定,對于“生存型”個體工商戶申報“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的,可根據市場監管部門推薦認定方式予以認定。本地個體工商戶分型情況可通過“廣東省分型數據查詢系統”進行查詢(或全國個體工商戶名錄https://gtgsh.samr.gov.cn/gtml/查詢)。
2.分類標準
“名”即“知名”個體工商戶:產品和服務質量好、誠信經營、有一定品牌影響力;在縣級及以上行政區域有較高市場占有率或知名度;擁有商標品牌且有一定知名度;在“小個專”黨建方面獲得過表彰獎勵等。
“特”即“特色”個體工商戶:依托區域文化和旅游資源,經營旅游接待、餐飲服務、手工藝制作、土特產品銷售等地方特色產品和特色服務,經營理念或經營方式獨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獲準使用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特優新農產品證書等。
“優”即“優質”個體工商戶:長期誠信經營超過一定年限;擁有縣級以上政府認定的老字號、非遺工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鄉村工匠等傳統文化標志;經營者獲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技能榮譽;經營者擁有相關專業技術職稱并實際從事關聯行業;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產品質量認證等。
“新”即“新興”個體工商戶:率先從事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經營,在當地發揮引領示范作用,有效帶動產業發展和周邊群眾致富;擁有與經營范圍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依托互聯網從事文藝創作、自媒體、直播帶貨等活動,在相關平臺的美譽度高、粉絲量或用戶數量大,經營狀況良好等。
三、申請前提
1.個體工商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申報或推薦之日前2年內,有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的罰款及以上行政處罰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復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2.須在申報期內填報(2025.9.1-2025.10.31)。
3.同一省份下同一個自然人設立的多個個體工商戶,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個體工商戶進行申報。
4.申報時只能選擇“名、特、優、新”其中一種類型進行填報。
四、申報流程
打開瀏覽器,輸入全國“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培育平臺訪問地址:https://mtyx.gtgsh.com直接打開或者微信掃描下面二維碼,選擇個體工商戶所在的省、市、縣進行申報。
五、其他事項
“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的申報、認定,不向個體工商戶收取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