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財政局、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貫徹落實廣東省省級創業帶動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意見》(惠財社[2015]206號)、粵府[2018]114號及粵人社規[2020]23號文件的規定,初創企業吸納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按其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人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除外)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經用人單位申報和我局審核,擬向博羅縣問暖日用百貨店等001-018批次企業發放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現予公示(名單見附件1)。
根據惠府[2015]114號、惠財社[2015]206號及粵人社規[2020]23號文件的規定,高校和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出國(出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軍轉干部、復退軍人及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在本市成功創辦初創企業(本人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可申請一次性創業資助。經個人申請和本局審核,擬聶桔烽等5人發放一次性創業資助,現予公示(名單見附件2)。
根據惠府[2015]114號、惠財社[2015]206號及粵人社規[2020]23號文件的規定,高校和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出國(出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軍轉干部、復退軍人及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在本市成功創辦初創企業(本人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正常經營一年以上的,可申請租金補貼。經個人申請和本局審核,擬向鐘麗容等3人發放租金補貼,現予公示(名單見附件3)。
公示期自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2日止。公示期內如對申報企業等有關情況有異議,可向我局就業促進與職業能力建設股反映,電話:0752-6628619。
附件:1、2021年度第001-018批次“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企業名單.xlsx
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