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第一款“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辦理有關行政許可的注銷手續”和《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勞務派遣單位未申請延續的,許可機關應當依法辦理勞務派遣行政許可注銷手續”的規定,惠州市發飛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勞務派遣公司(詳見附件)符合注銷條件,我局依法注銷惠州市發飛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
因其它方式無法送達,現公告送達注銷勞務派遣許可決定書。下列企業可在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到本機關領取注銷勞務派遣許可決定書,逾期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本機關地址:博羅縣羅陽街道商業西街155號縣政務服務
中心2號樓二樓211室
聯系電話:0752-6286717
附件:無法送達企業名單.doc
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