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直各學校(幼兒園),各鎮中學、中心小學(中心學校),局機關各股室:
現將《博羅縣教育系統開展法治建設活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博羅縣教育局
2017年8月22日
博羅縣教育系統開展法治建設活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提升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治教能力,增強廣大教職工依法辦事能力和法治觀念,推動我縣教育系統法治建設工作的深入開展,根據《博羅縣全面推開法治建設“四級同創”活動實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博法治組﹝2017﹞6號)的部署要求,結合我縣教育系統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推進全縣教育系統法治建設,不斷提高我縣教育系統法治建設水平,形成教育行政機關依法管理、學校依法辦學、教師依法執教的局面,為促進博羅教育事業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創建目標
通過開展法治創建工作,全縣教育系統的法治意識明顯增強,依法治教水平顯著提高;教育行政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進一步提升,行政決策和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學校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更加完善,辦學行為更加規范、有序;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校園建設工作不斷加強,有效預防和減少青少年學生違法犯罪,營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長的育人環境。形成學校依法辦學和自主管理、教師依法執教、學生遵紀守法的良好格局。到2017年底,每個鎮至少有兩間以上中小學校達到省依法治校創建活動標準的要求,全縣30%以上學校要達到省級依法治校創建標準,2020年全部學校達到省級法治創建標準。
三、創建內容
(一)加強教育行政機關法治建設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堅持依法治教,從法治層面探索推動教育科學發展的新途徑,新舉措和新機制。從制度上、法律上保證黨和政府各項教育政策的貫徹實施,依法促進教育改革和發展,依法規范教育管理和各類教育考試、招生、辦學和教育收費行為。加強教育局機關內部法制工作制度建設,保障各項工作有序推進。結合教育工作實際需要,抓好制度“廢、改、立”工作,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提升現有制度的執行力,提高管理效能,促進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2.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通過系列學習培訓與考核,使全局干部進一步掌握法治創建的相關內容,牢固樹立為民服務、便民服務的思想意識,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對涉及全縣教育改革發展的重大決策事項事先組織專家進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對社會涉及面廣、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主動向社會公布,或者通過舉行座談會、聽證會等形式開展民意調查,廣泛聽取社會各方意見建議。
3. 嚴格規范行政執法工作,確保公正文明執法。
圍繞構建“職權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目標,加強執法主體、執法人員、執法行為、執法監督的規范化建設,健全執法依據動態管理機制,及時梳理、調整并公布執法依據、執法主體和執法權限,保障執法依據的準確性和時效性。圍繞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確定行政執法監督重點和階段性目標任務。落實行政執法人員上崗制度,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審查和亮證執法制度,規范執法程序和執法文書,并及時通過檢查指導、督促整改和行政處分等辦法強化管理,防止違法違規執法行為。
4.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積極推進信息公開,做到及時、準確、具體。加強博羅教育網網站管理,設置咨詢及舉報電話,增強政務公開透明度。對群眾申請公開的信息,依法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答復,并做好相應服務工作。建立完善辦事公開制度,規范局機關辦事程序,向社會公開單位職責、服務承諾、收費標準、工作規范、監督渠道等,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5.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做好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工作。建立完善教師和學生申訴、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工作規程,建立行政賠償(補償)制度,加強教育行業人民調解工作,妥善處理申訴和信訪案件,主動接受司法機關的行政訴訟監督與司法建議,有效維護教育形象。
(二)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1.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制度化建設。完善教育行政機關干部和師生學法知法守法用法機制,不斷改進法治宣傳教育手段,豐富法治宣傳教育形式,利用典型案例進行教育,促進法治宣傳教育培訓和考核規范化、制度化。
2.做好重點普法對象的法治宣傳教育。深化“法律進機關”活動,嚴格落實局黨組中心組學法、領導干部法制講座等學法制度,每年舉辦一期以上領導干部法治專題培訓班,兩期以上法治專題講座。有計劃地組織開展全縣教育行政機關干部和中小學校長法制培訓工作,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深入推進“法律進學校”工作,加強教師普法培訓,提高教師遵法守法意識,規范從教行為。加強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積極開展“法律進課堂”活動,學校在安排教學任務時,能把法治教育納入學校安全教育體系,全面推進法治安全滲透式教育,各科任老師在教學活動中能有意識地尋找科目知識和法律知識的結合點,將法律知識有機地融入科目教學過程,讓學生形象生動地接受法治教育,確保中小學犯罪率持續下降。
3.加強校園法治文化建設。充分利用學校的宣傳陣地,廣泛開展“法治文化進校園”活動,將法治文化納入校園文化建設的內容。把法治文化建設與校園文化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充分利用學生宿舍、教學樓及學生食堂的樓梯、過道、走廊和校園院落花臺、文化墻,開展法治名言、法治警句、法治口號、法治典故、法治小故事、法治常識宣傳,每季度更換法治宣傳欄不少于1次,讓學校師生潛移默化的接受法治教育。同時,適時開展符合青少年特點的法治演講、法治巡回宣講、法律知識競賽、法律知識搶答賽、法治征文、“模擬法庭”、主題班會、學生簽名等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法治教育活動,切實提升學生法治意識。
(三)大力推進依法治校工作
1.管理制度健全。依法制定學校章程,經教育行政部門審定并遵照章程實施辦學活動。依法制定教育教學、財務、師資、學生、安全等各項管理制度和后勤保障制度,內容合法、公正、公開,并得到切實有效執行。
2.推行民主管理。依法建立學校工會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并發揮積極作用。建立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定期召開會議,與教職工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宜以及學校的發展重大事項,都必須經過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充分發揚民主。實行校務公開,校內監督機制完備。設立家長委員,接受群眾監督。設立意見箱或校長信箱,接受社會監督。建立學校與社區、家長聯系制度,定期聽取社區、家長對學校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3.辦學活動依法規范。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實施辦學活動。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依法保障教育教學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風。學校教師、學生無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教育教學質量良好。
4.校內管理體制完善。各級各類學校依法建立相應的管理體制。校長、學校群團組織、學術組織健全、職責明確,依法發揮相應的作用。
5.教師權益得到保障。依法聘任教師;為教師依法提供相應工作條件,切實保障教師實施教育教學活動和開展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參加進修培訓以及繼續受教育等權利。依法保障教職工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和相關的福利待遇。保障教師通過校內民主管理機制參與學校管理。建立和實行校內教師申訴制度,維護教師合法權益。設立調解室,依法及時化解校內矛盾,促進學校和諧發展。
6.學生權益得到尊重和維護。建立學生安全和傷害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報告制度,依法妥善處置學生傷害事故。依法維護學生受教育權,尊重學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保障學生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項活動,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及侮辱、歧視學生的現象。按照國家規定向學生收取費用,無亂收費現象。建立和實行校內學生申訴制度,維護學生合法權益。設立學生心理疏導室,適時關注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和社會生活引導,保障學生健康成長。設立青少年維權崗,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建立特殊困難學生救助制度,保障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7.教職工的學法用法工作得到有序開展。進一步完善本單位干部職工學法用法制度,認真落實《會前學法制度》和《集中學法制度》,切實提升教職工的法律素質,做到“三個有”(即單位年初有學法計劃、個人每次學法有記錄、年底有學法心得體會)。
8. 依法治校工作順利推進。學校主要領導重視依法治校工作,設立專門的依法治校工作機構,落實辦公陣地,并明確分管領導和專兼職工作人員,確保事事有人抓。中小學兼職法治副校長、法治輔導員配備率100%。每年有依法治校、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禁毒及安全工作計劃,半年和全年有各項工作總結。并適時開展校園及周邊環境不健康和不安全隱患排查,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開展治理,為全校師生營造一個健康、安全、文明的學習生活環境。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7月18日—8月1日)
召開一次全面推開法治建設“四級同創”工作動員大會,對該項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各學校結合工作實際,認真領會文件精神,并認真做好全體教職的動員部署工作,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開辟多種渠道,大力宣傳“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濃厚的法治工作氛圍。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7年8月2日—9月30日)
局機關各股室及各學校要按照創建活動規劃方案要求,點對點的抓好落實,做好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各項資料,真正做到制度健全、資料完善、硬件具體。
(三)考核驗收階段(2017年10月1日—10月31日)
按照“成熟一個驗收一個”的原則,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與縣教育局組成驗收小組,對各個學校“依法治校”創建工作進行考核驗收,驗收采取“臺賬+現場抽查評估”的方式。
(四)命名表彰階段(2017年11月1日—12月30日)
本著“鼓勵先進,鞭策后進”的原則,“依法治校示范學校”驗收小組將根據驗收情況,對創建活動開展得較好,效果較為明顯、達到“依法治校”標準的學校報縣委縣政府予以命名表彰,并授予“依法治校示范學校”榮譽稱號。
五、工作要求
1.建立法治建設試點工作機制。教育局要在全面開展法治建設工作的基礎上,打造一批“依法治校示范學校”, 總結經驗,樹立典型,以點帶面,總結推廣。各學校要著眼于培育“亮點”,摸索規律,全力推進“依法治校”工作。年內,適時召開全縣教育系統法治建設現場經驗交流會。
2.建立法治建設經費保障機制。縣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工作需要統籌安排法治建設專項經費,納入年度預算,保障全縣教育系統法治建設各項工作得到落實。
3.成立博羅縣教育局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為加強教育系統法治建設工作的領導,成立教育局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指導和實施全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葉志雄 縣教育局局長
副組長:周建華 縣教育系統黨委副書記
黃衍營 縣教育局黨組成員
曾月明 縣教育局副局長
劉淑瑩 縣教育局副局長
曹善開 縣教育局副局長
徐獻基 縣教育局副局長
鄧世權 縣教育局黨組成員
梁麗絲 縣教育局局長助理
成 員:各股室負責人
辦公室設在黨委辦公室,由周建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推進和落實具體工作。
附件:
1.廣東省依法治校創建活動認定評分標準(中小學校、中職學校)
2.廣東省依法治校創建活動認定評分標準(中小學校、中職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