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博羅縣2017年度扶貧統籌項目投資收益分配方案>的通知》(博扶組[2017]14號)的要求,我縣楊村鎮石灘村、羊和村已由縣撥付扶貧統籌資金用于支持產業扶貧項目建設,撥付資金等于或者超過該村有勞力貧困戶人均2萬元的標準,理因不再重復參與縣扶貧統籌項目分紅,由村產業扶貧項目產出進行分紅。但經核實,目前,楊村鎮石灘村、羊和村農業大棚尚未產生經濟效益,經請示縣領導,在農業大棚尚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前,同意將石灘村、羊和村符合條件的有勞力貧困戶共計30戶97人納入2017年全縣扶貧統籌項目投資收益分紅范圍,并予以補發收益分紅。現將相關事項予以公告公示。
附件1、縣政府領導在《楊村鎮政府關于請求將石灘、羊和村有勞動能力貧困戶納入縣扶貧統籌項目投資收益分紅的請示》(博楊府字〔2018〕5號)上的批示
博羅縣扶貧辦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