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道)農業農村辦、相關龍頭企業:
現將市農業農村局《關于開展2023年市級農業龍頭企業申報與監測工作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對照申報條件和要求組織申報,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鎮(街道、管委會)農業農村辦對照《惠州市推進農業龍頭企業發展及運行管理的實施方案》(惠農〔2021〕244號)發動轄區內符合申報條件的縣級農業龍頭企業進行申報,同時指導申報和監測企業(見附件)做好申報材料。
二、申報和監測企業(名單附后)須在2023年6月10日前將紙質材料(A4紙打印復?。┎⑷苣z裝訂成冊,一式二份,報送我局農經股(聯系電話:6296705),逾期不予受理。同時發送電子文檔至郵箱(blxnjg@boluo.gov.cn)。
附件: 附件1、關于開展2023年市級農業龍頭企業申報與監測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