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道)農業農村辦:
根據各級有關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文件精神,更好的推動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管理,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2023年縣級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的申報評定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績效目標
通過開展縣級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的評定,有利于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提高農業專業組織化程度和農業生產能力,優化農村生產要素配置,達到“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目標,促進綜合服務能力提升,帶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二、申報條件
(一)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已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滿一年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二)主導產業符合區域優勢農產品發展布局,具有或者超出當地產業特色,形成一定生產規模。
(三)有規范的章程、健全的組織機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建立了成員賬戶和可分配盈余返還成員制度。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制度上墻,并有相應可查的實施檔案材料。
(四)有較健全的專業服務網絡,與成員在市場信息、業務培訓、技術指導、投入品采購和產品營銷等方面具有穩定的服務關系。主要生產資料統購率、主要產品統銷率和標準化生產率分別達到65%以上予以優先考慮。
(五)在當地有較強的示范帶動作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實際出資社員5人以上,生產經營規模達到30萬元以上。
(六)生產食用農產品的合作社在惠州市食用農產品信用管理平臺評級達到A級。
(七)帶動貧困農戶或吸納貧困戶勞動力就業數量較多,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認證或原產地標志認證, 注冊了商標并實行產品統一包裝,實施了生產技術規程和產品質量標準,建立了生產記錄、產品質量追溯、檢測監督等制度的,予以優先考慮。
(八)合作社成員積極參加各級農業農村和科技等部門組織的高素質農民培訓學習,并獲得相關證書的優先考慮。
三、申報名額
各鎮(街道)推薦1-2家合作社申報。
四、時間及材料要求
2023年8月10日前各鎮(街道)將合作社申報材料一式三份交到縣農業農村局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股。
聯系人:周景云;聯系電話:6208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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