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博羅縣國土資源局提出辦理位于羅陽街道梅花村張屋村民小組葉屋園、上小段(土名)地段的劃撥(2018)39、40、41號用地規劃條件告知書的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現對相關事項公布如下:
申請建設項目名稱:劃撥(2018)39、40、41號用地規劃條件告知書
現編制規劃設計條件(草案)如下:
劃撥39號-41號須統一開發建設,計算指標用地面積15294㎡,計容總建筑面積≤45882㎡。
劃撥(2018)39號: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兼容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R2/B),計算指標用地面積5968㎡,計容總建筑面積≤17904㎡(其中住宅建筑面積≤90%、商業建筑面積≤10%),容積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層數控制為≤26層,高度控制為≤80米,綠地率≥30%。
劃撥(2018)40號: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兼容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R2/B),計算指標用地面積759㎡,計容總建筑面積≤2277㎡(其中住宅建筑面積≤90%、商業建筑面積≤10%),容積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層數控制為≤26層,高度控制為≤80米,綠地率≥30%。
劃撥(2018)41號: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兼容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R2/B),計算指標用地面積8567㎡,計容總建筑面積≤25701㎡(其中住宅建筑面積≤90%、商業建筑面積≤10%),容積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層數控制為≤26層,高度控制為≤80米,綠地率≥30%。
凡與以上申請人事項有重大利益關系的關系人(單位),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聯系人:賴工
聯系電話:0752-6621559
博羅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