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三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來函(2018年9月21日)申請出具位于泰美鎮良田村委會石頸小組板橋(土名)三舊改造項目用地(三舊改造編號:44132207159)的用地規劃設計條件告知書 ,原權屬人為惠州美好服裝飾品有限公司,擬改造單位為惠州明凱實業有限公司,根據博羅縣泰美鎮總體規劃,該用地分別屬于居住和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該用地為《泰美商業中心地塊修建性詳細規劃》的部分用地。現編制該用地的《規劃設計條件告知書(草案)》如下:
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兼容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R2/B),國土用地紅線面積32041㎡,計算指標用地面積32041㎡,計容建筑面積≤144184.5㎡( 其中商業建筑面積≤37800㎡),建筑密度≤68%,容積率≤4.5,綠地率≥25%,建筑層數≤33層,建筑高度<100米,社區公共服務用房建筑面積≥550㎡。該用地未規劃預留公益性用地,關于15%公益性用地由縣國土資源局按粵國土資規字〔2018〕3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本《告知書》已按規定程序于2018年11月23日第十六屆縣政府城市規劃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2018-9次)審議通過。有關該告知書的詳細信息,可在博羅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uanhaizheng.cn)、或我局總工程師室查詢。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內,利害關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以真實身份向我局提出書面意見并附有效聯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申述權利。
附件:惠州明凱實業有限公司三舊告知書(32041)4.5公示-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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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羅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