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供銷合作聯社關于印發〈2023-2025年省供銷社農業面源污染防控示范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粵供科函〔2023〕167號)《廣東省供銷合作聯社關于下達2025年省供銷社農業面源污染防控示范體系任務清單和補助資金的通知》(粵供企函〔2025〕145號)文件精神,現公開遴選博羅縣2025年省供銷社農業面源污染防控項目實施主體,公告如下:
一、實施內容
按照《廣東省供銷合作聯社關于下達2025年省供銷社農業面源污染防控示范體系任務清單和補助資金的通知》具體要求,2025年,在博羅縣計劃投入補助資金167萬元(項目總資金180萬元,在支付項目第三方服務費用后若有結余,將全額追加至補助資金),針對糧食作物(水稻、玉米)以及經濟作物(蔬菜)實施防控面積3.6萬畝以上,實施內容包括:
(一)病蟲害專業化防治服務。針對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開展統一病蟲監測、制定科學用藥方案、組織作業力量專業化防治、跟進藥效并最終確保防治效果。實施面積不少于1萬畝。
(二)統配統施服務。通過開展技術指導、肥料配送、統一施用、跟進肥力效果等方式,推廣專用測土配方肥料,促進肥料減量增效。實施面積不少于0.4萬畝。
(三)農作物優質營養解決方案。根據農作物在不同技術模式下的合理用肥量,引導農民使用配方肥、緩(控)釋肥,達到化肥減量控污的目的。
(四)農作物優質植保解決方案。根據農作物在不同技術模式下的合理用藥量,引導農民科學合理使用高效安全的農藥,達到農藥減量控害的目的。
(五)農業技術培訓。為農戶和農資門店提供科學施肥施藥、病蟲害綜合防治、項目操作流程等技術培訓(培訓費用已單獨列支,共計1.5萬元,由選定的實施主體負責開展相關農技培訓任務。若選定2家及以上實施主體,則按各實施主體申報的資金占比分配農技培訓任務)。
二、績效目標
通過實施本項目,實現區域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重大農作物病蟲危害損失率少于5%,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達80%,化肥農藥施用技術更加科學、規范,農民環保意識明顯提高,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和農民滿意度 80%以上,農業技術培訓200人以上。
三、項目資金使用及補貼標準
對農戶參與的農業面源污染防控項目給予資金補貼,重點用于開展病蟲害專業化防治、統配統施、農作物營養解決方案與植保解決方案、農業面源污染防控效果監測和農業技術培訓等,由實施主體在服務合同中明確補助服務對象的金額,并在最終收取服務費用時直接扣減補貼金額。補貼金額參考世界銀行貸款廣東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項目的標準,每畝補貼金額不超過服務價格的45%,詳見下表。
表1 2025年省供銷社農業面源污染防控補貼標準
四、申報條件
(一)在廣東省境內注冊,且具有法人資格的農資農技經營企業、基層供銷合作社、助農服務綜合平臺(中心)等服務組織;
(二)具備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內控制度,會計獨立核算,資產及財務狀況、信用記錄良好;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且在當地有健全的農資經營網絡和一定的業務覆蓋能力;
(三)供銷合作社須為實施主體的第一大股東,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4%。
五、申報材料要求、受理、評審和結果公示
(一)申報材料要求:服務組織按照要求如實填寫《博羅縣2025年省供銷社農業面源污染防控項目申報材料》,并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技術人員資格證、開展服務的業績、設施設備的資料及圖片、公司信用報告等佐證材料,統一使用A4紙彩色打印,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3份,按要求蓋章后,一并將蓋章后的電子版提交至我社。《項目申報材料》樣式詳見附件。
(二)申報材料受理時間:各服務組織請于2025年6月27日17:00前將紙質申報材料報送到博羅縣供銷合作聯社綜合業務股,逾期不予受理,電子版材料需在截止時間前發送至郵箱gxsywg@boluo.gov.cn。
(三)評審和結果公示:由博羅縣供銷合作聯社根據申請情況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擇優選取項目實施主體,并于7月31日前將評審結果在博羅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六、其他
參與單位須對提交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對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截留、挪用專項資金,不按規定使用專項資金等行為,視情節輕重采取通報、撤銷補助項目、追繳項目補助資金和5年內取消申請資格的處理,并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聯系人:陳東,聯系電話:0752-6629095)
附件.博羅縣2025年省供銷社農業面源污染防控項目申報材料(樣式).docx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