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博羅縣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送審稿)》(以下簡稱《辦法》)業經起草完畢,并征求縣直有關單位意見和公開征求社會意見,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 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據說明
近年來,國家、省、市圍繞實施新一輪技術改造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2012年,國務院印發《關于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指導意見》(國發〔2012〕44號);2014年,廣東省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動新一輪技術改造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意見》(粵府辦〔2014〕51號);2018年,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印發了《廣東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粵經信技改〔2018〕8號);2018年,惠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印發了《惠州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惠市經信〔2018〕251號)等。
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臺,旨在大力推動工業企業開展技術改造,培育新的發展動能,加快產業優化升級。為貫徹落實上述相關文件精神,適應新形勢下促進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要求,我局結合實際,起草修訂了《博羅縣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和優化縣級技術改造項目和經費管理,形成并完善有利于技術改造的扶持政策。
二、 管理辦法主要內容
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共有十七條,主要內容:
(一)第一條至第五條主要明確專項資金的制定依據、資金來源、管理原則、經費保障和監督監管。
(二)第六條至第七條主要明確縣科工信局、縣財政局、承擔單位的職責分工。
(三)第九條主要明確專項資金申報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在博羅縣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誠信經營、依法納稅;年度主營業收入達到2000萬以上,技術改造項目生產設備購置總額不低于200萬元,企業自有資金比例不低于30%;申報項目應有完備的技術改造立項或備案手續。
(四)第十條主要明確縣技改專項資金支持的范圍。重點支持《廣東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指導目錄》內行業的擴產增效、智能化改造、設備更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五)第十一條主要明確專項資金的補助方式及額度。專項資金采取事后補助的方式進行補助。對經完工評價達到合格通過的項目,按照企業購置生產設備實際支出的20%以內進行補助,每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100萬元(含100萬元)。補助的項目設備為自項目原始備案通過日后至完工期間(在項目備案證建設期內)購置的設備,時間最長不超過2年。生產設備投資依據企業提供的設備清單、購置合同、購置發票和付款憑證予以確認。
(六)第十二條主要明確專項資金的申報流程。包括:發布通知、企業申報、專家評審、立項公示、資金撥付等五個程序。
(七)第十三條至第十六條主要對專項資金的使用、享受補助的設備、監管責任和違法處理進行明確。
(八)第十七條明確本辦法的有效期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