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為滿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積極拓寬房屋征收安置渠道,縮短安置時間,2024年3月6日,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對房屋征收實施房票安置工作提出了要求,我局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及《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的通知》(惠府〔2025〕6號)等有關規定,經過調研、部門征求意見等程序,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博羅縣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實施細則》。
具體依據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三)《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
(四)《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
(五)《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的通知》(惠府〔2025〕6號)。
二、意見采納情況
2025年3月19日~4月28日,對《實施細則》征求意見期間,共收到有關單位、專家及社會公眾反饋修改意見15條,經溝通,其中采納3條,未采納10條,部分采納2條。
三、目標任務
滿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積極拓寬房屋征收安置渠道,縮短安置時間。
四、主要內容
(一)總體原則
(二)房票定義
(三)適用范圍
(四)房票價值
(五)房票登記
(六)使用期限
(七)房票獎勵
(八)可選房源
(九)房源采集
(十)房票使用規則
(十一)房票使用流程
(十二)房票掛失
(十三)優惠政策
(十四)任務分工
(十五)工作機制保障
(十六)附則
五、涉及范圍
房票安置方案適用于博羅縣范圍內集體土地征收項目涉及住宅房屋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
六、執行標準
(一)國有土地房屋
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的通知》(建房〔2011〕77號)及項目補償安置方案執行。
(二)集體土地上住宅房屋
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的通知》(惠府〔2025〕6號)及項目補償安置方案執行。
七、關鍵詞詮釋
(一)房票
是指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根據房屋征收與補償的相關規定,將征收補償權益量化后,向被征收人出具的在一定期限內用于購買房屋(包括住宅、商業、車位等)的結算憑證。
(二)權益金額
為被征收房屋貨幣補償權益的量化,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權價值補償、一次性簽約補助。
(三)政府統籌房
是指縣人民政府和縣屬國有企業投資的已建、在建房源,或收購的現售房源。
(四)市場商品房
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已辦理首次登記或已取得預售許可證,且同意以房票結算的商品房房源。
八、利企惠民措施
(一)房票使用人在房票使用期限內使用房票購買房屋并完成網簽備案的,給予選擇房票安置獎勵、臨時安置補助費獎勵。
1.選擇房票安置獎勵
選擇房票安置獎勵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最高可達900元,每戶最高獎勵可達43.2萬元。
2.臨時安置補助費獎勵
按臨時安置補助費計算標準,即按經認定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和同區位、同類住宅房屋平均市場租金單價計算,額外一次性獎勵12個月。
(二)房票使用期限屆滿后,對房票使用人在房票有效期內購房的,按實際購房款(房票權益金額額度內)的3%給予額外的政策性獎勵。
(三)《實施細則》還從金融支持、教育保障、稅收優惠等三方面對房票安置的優惠政策作出規定。
九、前后政策差異
本《實施細則》屬于新出臺政策。
十、特色亮點
(一)《實施細則》針對探索建立房票具體操作規則,完善補償安置方式,推動多元化安置補償,滿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
(二)《實施細則》鼓勵新建商品房項目納入房票房源采集范圍,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承諾時間內市場最高優惠額度。
(三)《實施細則》出臺后,根據安置實際情況,重點探索電子房票,建立線上房票超市,用手機就能操作,使用更加便捷、高效,讓被征收人住上好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