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GS-2025-004
博府〔2025〕16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和駐博有關單位:
經十七屆89次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將《博羅縣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的通告》(博府〔2023〕25號)和《博羅縣人民政府關于修訂〈博羅縣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的通告〉的決定》(博府〔2024〕27號)有效期延長至2027年12月16日。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縣城管執法局反映。
博羅縣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2日
BFGS-2025-004
博府〔2025〕16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和駐博有關單位:
經十七屆89次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將《博羅縣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的通告》(博府〔2023〕25號)和《博羅縣人民政府關于修訂〈博羅縣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的通告〉的決定》(博府〔2024〕27號)有效期延長至2027年12月16日。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縣城管執法局反映。
博羅縣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