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
2022年博羅縣電梯監督抽檢工作承檢機構遴選
二、監督抽查數量
此次監督抽查主要對博羅轄區內的曳引驅動乘客電梯、曳引驅動載貨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進行監督抽查,設備具體數量如下:
三、項目內容
按照《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2年在用電梯監督抽查檢驗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據《曳引驅動載貨和乘客電梯監督抽查項目》(附件1)及《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抽查項目》(附件2)所規定的項目開展曳引驅動乘客電梯、曳引驅動載貨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的監督抽查工作。
四、遴選方式
符合申報條件的檢驗檢測技術機構自愿報名,并提交相關材料,由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評審,擇擾選取1家檢驗檢測機構作為本項目的承檢機構。
五、技術機構資質要求
1.應為依法設立(注冊)或相對獨立的機構,能夠承擔法律責任;
2.承檢機構必須具備抽查上述設備資格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及資質認定證書;
3.應制定相應的工作制度,具有完成任務所需的組織管理機制、協調能力;
4.必須具備8人或以上的具有相應檢驗資質的監督抽查人員。
六、申報資料
1.《遴選電梯監督抽查檢驗檢測機構申報表》(附件3);
2.有效的《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參加的除外);
5.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
6.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
7.報價明細;
8.服務方案;
9.近3年內承檢的特種設備相關監督抽查項目合同復印件。
申報書面材料以A4紙規格打印并加蓋報名單位公章,匯編成冊,如復印件亦應加蓋報名單位公章。報名單位對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實性負責,若發現材料作假,將取消其遴選選取的資格。申報表一律采取密封直接遞交。
七、報名時間
本通知公示期間為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8日,請于2022年4月29日17:00前,向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一次性書面申報文件一式三份,逾期送達的申報文件恕不接受。
八、遴選評審
由我局負責遴選評審工作。按照遴選的要求,對參與遴選的技術機構提交的申報資料進行現場開封,并開展評審工作。評審內容:一是資格評審;二是檢驗檢測收費評審。根據質量、服務最優和收費價格合理的原則選定檢驗機構。評審結束后,向被選定檢驗機構發出結果告知書,并與選定的技術機構簽訂合同,遴選結果將在我局信息公開平臺通告,未被選定的不再另行通知。
九、付款方式
確定承檢機構后,按照相互協定簽訂的合同,由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支付有關費用。
十、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電 話:0752-6206162
遴選資料寄送:
收件人: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地址:博羅縣羅陽街道中城北路247號
電話:0752-6206162
郵件注明:“2022年博羅縣特種設備監督抽檢工作承檢機構遴選”
附件:1.曳引驅動乘客電梯與曳引驅動載貨電梯監督抽查項目.docx
4.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2年在用電梯監督抽查檢驗工作的通知.docx
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