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直各學校(幼兒園),各鎮(街道)中學、中心小學(中心學校):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實施辦法和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教師〔2016〕2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和定期注冊工作的通知》以及惠州市教育局《關于設置2023年定期注冊計劃的說明》附件1,結合我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實際,現就開展2023年下半年我縣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冊的范圍和條件
(一)注冊的范圍
我縣符合定期注冊條件的公、民辦幼兒園,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的在崗教師。
(二)首次定期注冊合格,須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與教學崗位相應教師資格;
2.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在崗教師;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有良好的師德表現,申請首次注冊前一年度師德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5.首次任教人員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
(三)定期注冊合格,須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2.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在崗教師;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達到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師德考核評價標準,有良好的師德表現;
4.每個注冊周期內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每個注冊有效期內完成不少于國家和省規定的培訓學時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等量學分;
6.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二、注冊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10月25日9點至11月2日17點)
各學校務必在11月2日前組織參加定期注冊的教師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如實填報定期注冊數據[參看附件2:用戶手冊(申請人)],確認信息無誤后打印《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無注冊結論)。
(二)現場確認及系統確認(11月3日至11月15日)
已完成網上報名的教師需將材料交到定期注冊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
1.首次定期注冊現場確認須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無注冊結論)一式2份;
(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3)與教育行政部門或任教學校簽訂的有效聘用合同(在編在崗教師由學校提供《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聘用人員情況表》);
(4)任教學校出具的前一年度師德表現證明(附件5);
(5)最近一年的《年度考核登記表》(附件6)。
2.定期注冊現場確認須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
(2)《教師資格證書》;
(3)與教育行政部門或任教學校簽訂的有效聘用合同;
(4)任教學校出具的師德表現證明;
(5)最近連續五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證明;
(6)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繼續教育證書。
有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的,按與現任教學段和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進行注冊。
注:現場審核材料由確認點學校留存備查。
2.現場確認點的設置
公辦中學、博羅中等專業學校、縣直屬機關幼兒園、縣直民辦學校以學校為單位設立確認點進行本校在崗教師定期注冊現場審核確認工作,公辦小學以中心小學(中心學校)為單位設立確認點進行本校及下轄民辦學校、幼兒園在崗教師定期注冊現場審核確認工作。我縣確認點學校見附件4。
3.現場確認人員組成
公辦學校由校長、分管領導和注冊管理員等人組成審核小組,縣直民辦學校由法定代表人、校長和注冊管理員等人組成審核小組,負責定期注冊現場審核確認工作。
4.系統確認(11月2日前)
確認點(學校)在完成現場資料審核后,需要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確認用戶入口(https://queren.jszg.edu.cn),對符合注冊條件的申請人進行“確認”操作(參見附件3)系統操作手冊(學校)。
(三)初審、復審和公示(11月16日至11月29日)
1.縣教育局對已完成定期注冊現場確認的申請人進行初審、復審;
2.學校根據縣教育局下發的初審結果,在學校內公示7天。
(四)復核(11月30日至12月7日)
市教育局對已完成定期注冊初審的申請人進行復核。
(五)終審(12月7日至12月13日)
省教育廳對已完成定期注冊復核的申請人進行終審。
(六)終審結束后續工作(12月24日前)
1.待省終審后,教師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打印《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有注冊結論)一式兩份,核對注冊信息無誤并簽名(手簽)后交到學校,加蓋注冊機構公章存入教師個人檔案;
2.注冊合格花名冊由確認點學校加蓋公章報備到縣教育局備份存檔;
3.各確認點學校到縣教育局領取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結論憑條并粘貼在申請人《教師資格證書》原件附頁上。
三、工作要求
(一)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是國家全面推進教師隊伍專業化建設的重要舉措之一,各學校要高度重視,加強工作領導力度,加大政策宣傳,進一步強化工作責任和細化完善工作方案,并指派素質過硬、責任心強的專人負責本校(本轄區)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
(二)各學校要嚴格審核定期注冊申請人提供的《教師資格證書》等材料,杜絕違規注冊或弄虛作假、騙取注冊等行為。在注冊各環節工作中如發現弄虛作假、隱瞞包庇等行為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各學校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證定期注冊工作中不得收取教師和學校任何費用,一經發現將嚴格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視情況暫緩注冊或注冊不合格,并依照有關規定處理;已經注冊的,撤銷注冊。
(二)各學校在注冊過程中,如對個別教師材料無法核驗的,可暫緩其審核,并及時與縣教育局聯系,核驗其有關材料。
(三)教師資格注冊申請人對注冊結果有異議的,可依法提出申訴或行政復議。
(四)在首次注冊或定期注冊當年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應注冊至退休年度。已退休人員不參加注冊。
博羅縣教育局
2023年10月10日
(聯系人:謝偉強,電話:6624110)